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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博众(约1820~1874年),讳羽仪,别署仙侪,以字行,为何高尧第四子,乡人称之为“博众四”。

何博众父亲何高尧是乡中富有者,拥有田产百余亩(约70公顷)、大屋14间。其家居位于今沙湾北村车陂街内以其父名字命名的“高尧巷”(后被易名为“高瑶巷”)。

何博众及其兄弟均承父荫,衣食无忧,因此毕生潜心于艺术的实践和研究。他少时就学于乡间私塾,聪明过人,想像力丰富,多才多艺。他既爱好书法,又娴于绘画;既热衷于沙湾飘色的研究,又精于琵琶与七弦琴的演奏;既醉心于粤剧技艺,又有创作广东音乐的激情。清道光年间(约为1835~1850年)他16岁至40岁左右,风华正茂,对民间艺术的研创多有建树,尤其对广东音乐的改革和创新良多贡献,其名声已传闻于省内外。

何章(花旦章)自小在何博众家当童仆,何博众发现其口齿伶俐、言谈富于感情,认为是个演粤剧的好苗子,于是,给何章口传心授以粤剧的各种基本功。终于,何章在何博众的教授下成为早期粤剧的一代名旦。日后更与同行一起为争取“粤剧解禁”作出了不朽的贡献。

何博众精于琵琶演奏。为了丰富琵琶的表现力,他创造了10个指头全用的弹奏技巧,名谓“十指琵琶”,确定了沙湾何氏琵琶的特有技法,为日后其孙辈在演奏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,以至被后人广泛采用。

他乐于研究古曲(包括北曲),常在弹奏古曲的时候给乐曲加“花音”用以装饰,使其更悦耳、更流畅。这一举措成为了广东音乐色彩性的一个特点。他收集整理在民间流行的曲谱,对保存及传播广东音乐起着极为重大的促进作用。

他还创作了大量的广东音乐,但从来不在乐谱上署名,故除了可以肯定的《雨打芭蕉》及《饿马摇铃》(初稿)为其创作外,其他已很难确认。可以肯定,何博众在音乐艺术的建树对其后辈何柳堂、何与年、何少霞等创作大量广东音乐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。